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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县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县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青政〔2012〕32号 2012年3月31日)


  2011年,县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承办工作任务,建议提案所提问题解决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不断提高,办理工作得到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常委会的充分肯定。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承办工作深入开展,县政府决定对2011年度在承办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财政局等8个优秀单位和樊树根等1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县政府希望受表彰单位和个人要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珍惜荣誉,不断进取,再创佳绩。各部门及全体承办工作人员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把我县承办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建设生态型、现代化、民族特色新青龙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2011年度县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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