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检查督导,确保整洁质量
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组织、督导整治提升工作。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督导组,对县城主城区、旅游沿线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责令企业限时整改,一次不达标,提出整改建议;二次不达标,进行停业整顿;三次不达标,吊销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所承担工作任务的部署、检查和落实。各乡镇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成立相关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加强检查、整改,切实做好本辖区的住宿餐饮质量提升整治工作。
(四)强化标杆培树,提升行业水平
在全县住宿餐饮行业开展“优质服务,诚信经营示范点”和“金牌服务员”、“星级服务标兵”评选活动,拟评选出2家优质服务诚信经营示范点,3名金牌服务员,8名星级服务标兵,树立行业标杆,先进典型。组织评选在挖掘传承推广传统名宴、名菜、名点和创新特色菜品的优秀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组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活动,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奖罚分明,对于先进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及相关政策扶持;对于整治效果差、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现有评星评钻等相关评优、升级资格。
(五)强化社会监督,促进整改提升
要充分发挥商务部门12312、工商部门1231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物价部门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广泛发动群众,加强社会监督。各新闻媒体开设百姓热线,加强明查暗访,对百姓关注的问题进行跟踪报道,曝光反面典型,促进整改提升。
附件: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检查督导组及宣传组成员名单
3.住宿企业整治检查标准(略)
4.餐饮企业整治检查标准(略)
附件1: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对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县政府决定成立“全县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各部门责任分工如下:
组 长:陆 媛 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