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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2012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一)大力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

  一是在加油站继续推广应用阻隔防爆技术或双层油罐和油气回收系统。对于加油站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必须使用油气回收系统。

  二是在危险化学品充装环节,继续推广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

  三是在液氯使用单位推广氯气泄漏回收处理技术。在氯气使用单位大力宣传动员、推广氯气泄漏回收处理技术,并督促其尽快采用该技术。

  四是在安全风险大的大型化工装置推广装备紧急停车系统(ESD)或安全仪表系统(SIS);所有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全部安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泄漏报警仪表。

  五是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要求,全面加强化工工艺安全管理。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危害辨识、风险分析工作。从工艺、设备、仪表、控制、应急响应等方面开展系统的工艺过程风险分析,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技术(HAZOP),提高生产装置潜在风险辨识能力和事故风险控制管理水平。

  (十二)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做好登记工作。督促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督促已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管理和使用制度。

  (十三)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备案工作。

  要落实专人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并通过“国家安监总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时录入上报相关数据。严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审查,严格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向台帐登记进行检查,建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台帐和档案,督促企业按照《易制毒化学品购销登记台帐》的要求,认真登记购买证号、购买人姓名和身份证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流向等信息,及时掌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动态情况,严防其流入非法渠道。定期开展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在备案证的换发工作中,对未生产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在备案证中予以删除。

  (十四)加强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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