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持边境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用足用好国家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以及国家赋予长吉图地区 “先行先试”等多种优惠政策。
2.完善边境地区中小企业扶持体系。加大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等专项资金对边境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对边境地区初创小企业融资担保力度。引导边境地区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大型商品市场升级改造,扶持民族特色手工艺品开发和生产。
(四)加大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
1.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推进富民工程与扶贫开发相结合。落实 “富民工程”和《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 “十二五”规划》,有关部门在制定具体工作规划时,继续在政策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边境地区更多的支持和照顾,将边境地区贫困村纳入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优先实施。
2.进一步加大对边境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以工代赈、兴边富民、财政扶贫资金重点向边境民族乡、村倾斜。继续推进对口帮扶工作,实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在确定省直部门扶贫联系点时,要重点安排边境地区贫困乡村。
(五)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1.继续推动边境地区外贸进出口园区建设。加快推进珲春中俄互市贸易区商品市场的发展,建设边境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尽快形成出口商品集散地。
2.对边境民族地区政府参加境外经贸展洽活动继续给予资金补助。对于出口大户继续给予资金奖励和进出口政策倾斜,对在境外投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3.积极为边境民族地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各类配额指标向边境民族地区倾斜,扩大边境民族地区进出口规模。
(六)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边境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实施 “人才兴业”战略。优先将边境县(市)人才培养纳入有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定向培养、专项培训等措施,大力培养边境地区急需的各类人才。办好各种形式的边境地区干部培训班。落实好边远地区干部职工的各项待遇。制定和完善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到边境地区发展创业。继续有计划地选派边境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发达地区和省直部门挂职锻炼。加强培训,扩大边境地区农村实用人才规模,提高人才素质,优化结构,使人才总量大幅度增加,农村实用人才运用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显著提高。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