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2〕3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吉林省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
“十二五”时期是加快推进我省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家《兴边富民行动规则(2011-2015年)》、《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强基富民固边”工程支持边境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吉发〔2011〕11号),结合 “十二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专项规划和各边境县(市、区)发展规划,省民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共同编制了本规划。
一、“十二五 ”时期我省边境地区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边境地区各相关市(州)、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不断加大对边境地区的支持力度,有力地促进了边境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边境地区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交通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边境一线农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贫困边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边民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条件逐步完善;特色产业长足发展,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社会治安状况良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发展,兴边富民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历史、自然、地理、基础等诸多原因,边境地区与全省、与国内其他边境地区比较,差距仍然较大,发展水平不高、结构不优、活力不足、效益不高、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尽管边境地区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但随着国家对兴边富民行动的高度重视,对边境地区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为边境地区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省委、省政府立足吉林实际,提出了实施 “强基富民固边”工程,为边境地区 “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