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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下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1—2015年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规划纲要的通知

  3. 围绕“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培训。深入学习理解市“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要任务等,充分发挥培训的先导性作用,积极服务科学发展。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选好项目,科学筹划,积极组织培训,提高公务员分析问题、把握规律、破解难题的能力,更好地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4.围绕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四类培训。
  (1)初任培训要严格按照市公务员局统一培训班次安排参加,参训率要达到100%。着力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2)任职培训要注重提高参训率,根据不同职务层次确定相应的能力培训目标和内容,着力提高新晋升处、科级公务员的胜任能力,包括政治思想水平、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等。担任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天,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
  (3)专门业务培训要突出前瞻性、实用性,重点加强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继续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信息安全、保密知识等培训,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和能力。
  (4)在职培训要围绕重点内容,拓宽培训渠道,着力于全体公务员更新知识、创新思维、提高素质。深入开展与公务员本职工作相关的办文、办会、办事程序与方法培训,公务员礼仪、计算机应用、电子政务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累计参训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12天。
  5.围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培训。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长效机制。强化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培训,使全体公务员切实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培训,提高公务员管理法制化水平和公务员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意识。公务员每人每年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
  6. 围绕人才强局战略,加强专门人才培训。局属各有关部门和区县国土资源分局、蓟县地矿局要依据局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每年在国土资源、城市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地质矿产等重点职能领域,至少选择1-2个项目,实行集中办班与行业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大力开展专门人才开发和人才知识更新培训,为实施人才强局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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