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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六)加强防灾减灾信息共享能力建设。

  提高防灾减灾信息管理水平,建立省级综合减灾管理信息平台,科学规划并有效利用各级各类信息资源,加强各级相关部门防灾减灾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与协同服务。完善省级历史灾情数据库,增强对灾害风险信息的分析、处理和应用能力。政府及主管部门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信、互联网等手段向公众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防范应对、灾害损失等方面信息,提高面向社会公众的综合防灾减灾空间信息服务水平。

  (七)加强防灾减灾文化建设。

  强化各级政府的防灾减灾责任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水平,完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合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结合国家 “防灾减灾日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灾减灾的文化氛围。把防灾减灾纳入教育体系,加强中小学校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推动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演练,鼓励企业参与防灾减灾相关活动。发挥各级公共文化教育场所的重要作用,推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平台建设。

  四、重大项目

  “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完善建设以下重点项目。

  (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工程。

  开展全省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加强重特大地震影响区域的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制定综合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指标体系,对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和减灾能力调查的信息进行集成与分析,建设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

  (二)救灾物资储备工程。

  基本建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省、市、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省、市和部分重点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建立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实现救灾物资动态管理,保证救灾物资储备品种、数量、质量、规模能够满足一定规模的应急救助需要。

  (三)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工程。

  建设标准统一的省、市、县三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构建覆盖到乡镇的灾害应急救助信息处理与共享平台,实现灾情处理、决策指挥、物资调运等信息的及时传递,促进各类灾害应急救助信息获取、采集、传输的集成化管理和综合运用。构建灾害损失评估与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对灾害强度、范围、发展态势和影响程度做出科学预测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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