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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物价局关于八方凤凰购物广场机动车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唐山市物价局关于八方凤凰购物广场机动车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唐山市维德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八方凤凰购物广场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小型车(客车≤10座,货车≤1吨)停放时间为起始时限1小时(含1小时)2元/辆次;停放1小时以上,每停放1小时(含1小时)1元/辆次;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二、停车场应有必需的安全防护,监控设施,值守人员需保证车辆安全。实行计时收费,应采用科学计时方式,不得采取人工计时计费方法,以保证合理公正。
  三、你公司接到批文后,须到所辖区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并且在停车场地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性收费,应当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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