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规范12336举报、视频监控发现的违法线索调查报告文本的通知
(津国土房执〔2012〕125号)
各区、县国土分局,滨海新区规国局,蓟县地矿局:
为进一步规范各有关单位办理的12336举报、无线视频监控违法线索调查报告,实现12336和无线视频监控工作的严谨、规范、高效,现将12336举报、无线视频监控违法线索调查报告规范文本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执行情况将纳入12336“为民服务示范窗口”达标考核和12336工作年度考核。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登记转办表
填报单位: 编号:
姓 名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
接听日期
|
| 转办单位
|
| 反映方式
| □电话 □传真
|
联系地址及邮编
|
| 第□次来电
|
问题 分类
| □买卖或非法转让□破坏耕地□未经批准占地□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 □宅基地□非法取土□矿产 □其他
|
|
来电诉求:
|
电话记录:
接听电话人:
|
调查
报告
| 一、基本情况(首行缩进2格,黑体四号字)
(正文首行缩进2格,仿宋四号字,行间距20磅)经现场调查,举报线索所述地块位于(此处填写地块四至范围),现场用地情况为(此处填写现场地貌,厂房、民宅、取土、采矿等),用地时间为(),用地主体为(填写用地或采矿主体)。经手持GPS定位并经“一张图”工程解算,“一张图”工程中地块编号为(填写地块系统编号),占地面积(填写亩数)亩,地类为(填写地类核查结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填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核查结果)。
二、认定结论(首行缩进2格,黑体四号字)
(正文首行缩进2格,仿宋四号字,行间距20磅)(填写用地或采矿主体)未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地、取土或采矿)的行为,违反了(填写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第(填写条目数)条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三、处理措施(首行缩进2格,黑体四号字)
(正文首行缩进2格,仿宋四号字,行间距20磅)对该违法行为,我局采取了(填写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况,包括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立案、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拆除清理等)的措施。
我局于(填写答复举报人时间)与举报人联系,将处理情况进行了答复。(对于匿名举报的,此项不必要)
附件:
1.现场照片
2.“一张图”工程地类核查图
3.“一张图”工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核查图
4.征转审批、供地审批文件(认定为合法用地的)
5.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认定为违法用地的)
6.立案呈批表(认定为违法用地且立案查处的)
7.行政处罚告知书(认定为违法用地且立案查处的)
8.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为违法用地且立案查处的)
9.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文书(认定为违法用地且立案查处的)
10.拆除清理后照片(认定为违法用地且已拆除清理的)
(注:上述附件要求根据所查线索的具体情况,以照片形式逐项附在调查报告后)
|
督办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