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宗地编码。制定下发《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按照国土部的统一要求,在2011年蓟县、北辰、市区国土分局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工作。按照“试点示范,逐步推广,双码运行,实现并轨”的原则,力争自5月1日起,在全市办理房地登记中,既记载原地籍号,同时注记宗地代码,加快建立土地统一登记制度。
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对照国家反馈的我市2011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核查结果,逐条认真做好疑问图斑的复核工作,根据复核结果修改完善我市2011年度变更调查增量数据库。并做好国家外业抽查迎检,全面完成我市2011年度变更调查;根据国土部要求,结合我市“一张图”建设实际情况,以区县为单位,以“一张图”为依托,以通过国土部测评的变更软件为标准,起草《年度变更调查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我市变更调查工作;完成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打印系统的开发需求,结合目前国家及我市有关标准,完成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打印系统开发,4月15日前实现试运行。
强化测绘监管。强化保障性住房、小城镇建设等民生重点项目的测绘工作,确保二季度完成1250万平方米的房产测绘任务和375万平方米的土地测绘任务,做好滨海新区及其他重点项目的房屋和土地测绘;提高技术和质量水平,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各类测绘成果的质量核查;加强测绘监管,在确保测绘监管“两个100%”基础上,执行月通报制度,推广监管档案标准,加强精度抽检,确保土地测绘监管工作成效。强化CORS系统管理,做好15个CORS系统基站的巡检工作,重点对蓟县、宝坻、武清、宁河进行CORS系统精度监测。
七、加强地矿管理,拓展地质服务领域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开展蓟县北部山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编制下发2011年中央财政特大型地质灾害专项任务书,完成天津市蓟县新水厂滑坡体等2个隐患点治理工程施工和野外竣工验收,完成许家台镇东窝铺泥石流沟示范工程等三项治理工程设计审查;启动新房子等3个重点矿山治理项目;加大对偷采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力度。
推广地热能应用。继续推进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编写浅层地热能推广现场会宣传材料,根据市政府批准发布的推进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指导意见,组织召开全市浅层地热能推广应用工作现场会,尽快完成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补贴标准和使用办法的起草工作,争取市政府早日批复实施。开展“温泉之都”标志碑建设选址及设计招标工作,筹备“温泉之都”揭牌仪式。召开地热工作会议,提高与水务局联合审批地热工作效率,大力推进地热回灌,加强证后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