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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2012年二季度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规范限价房管理。做好限价房上市销售,指导推动北辰区双青新家园华城浩苑、朝阳北部湾、津南区天房彩郡二期、东丽区杨台等4个限价商品房项目上市销售,确保落实年度建设计划、房源供应不断档;加大已入住项目建设管理力度,对限价房小区要切实做到“重拳治理,主动作为,切实见效;依靠法院,落实责任,常效常态”,巩固限价房小区综合治理成果,严防转营现象回潮,规范限价住房房屋使用,对违法改变房屋用途,私自拆改房屋结构等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决不手软。
  健全房屋征收补偿制度。完善我市房屋征收补偿有关规定,房屋征收安置对象必须是已登记的产权人或与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签订了租赁关系的使用人。涉及需要变更的,要在补偿安置前完成;规范远年立户违章房屋拆迁补偿的操作程序,对于拆迁远年违章家庭确需补偿的经地方政府研究,必须履行核查、审批、公示等程序。同时,要规范中介机构对拆迁补偿标准的评估工作,要进一步明确标准、程序,严格规范操作。
  全力推动城中村改造。组织召开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会,部署2012年城中村改造任务,督促各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建立重点、难点项目定期督办考核机制,确保城中村改造顺利推进。加大安置房地块拆迁力度,督促东丽区增兴窑村以及北辰区各村要在6月底前完成安置房地块拆迁并启动安置房建设,确保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
  二、创新思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强化规划实施。严格按规划用地,统筹使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既保证项目按规划落地,又保护耕地红线,4月底全面完成区县、乡镇级规划批后宣传公告,做好各区县建设用地规模统筹调剂,杜绝随意调整规划的情况发生,提高区县政府依规划用地意识和自觉性,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严格控制规划调整,各区县要结合未来1年招商项目用地需求,坚持基本农田不占用、本区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的原则,适当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把预计的项目一揽子调整,使项目立项与符合规划密切相连,保持规划的严肃性。
  严格规范挂钩试点管理。贯彻落实国土部和市政府规定,严格项目区审批,加大力度推动第三、第四批试点项目区复垦工作,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加大组织复垦力度,继续执行复垦不足50%不允许出让区土地出让的挂钩机制,决不能因个别区县、个别项目影响全市挂钩试点的可持续开展。对于不能按期完成复垦的区县,要坚决停止向该区县下达挂钩周转指标,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复垦任务。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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