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双保工程”201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津国土房综〔2012〕142号)
各有关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区县国土分局,滨海新区规国局,蓟县地矿局: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58号)要求,为继续扎实推进我市双保工程,将双保工程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以“节约集约保发展,严格规范守红线”为主题,在运用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土地,保障科学合理的用地需求,市局制定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双保工程”2012年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紧密结合年度工作,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双保工程”2012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双保工程”以保护耕地、保障发展为中心任务,运用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11年国土房管系统通过扎实开展“双保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违法用地、保护耕地,满足了保障经济稳定增长的用地需求,实现土地管理更加有效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2012年要进一步巩固这一成果,结合市委市政府“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的决策部署,以“节约集约保发展、严格规范守红线”为主题,在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土地的同时,保障科学合理的用地需求,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实到土地管理、调控和制度改革的各个环节,加大规划管控力度,全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确保耕地保护数质并重,提高发展水平。
二、组织领导
市国土房管局成立保发展保红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保发展保红线工作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由冀思珍副巡视员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综合业务处、规划处、资源处、土地利用处、权籍处、地矿处、地勘处、地热处、法规处、法监处、人事处、科教处、督查室、审计处、宣传部、信息中心、执法总队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局综合业务处。
各区县国土分局,滨海新区规国局、蓟县地矿局要参照市局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保证我市保发展保红线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