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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鞍山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三)抓教育、攻重点、推典型、整治突出问题,营造税收信用的氛围,增强征纳双方和社会税收诚信意识。

  (四)提升税收信用信息化水平,逐步建立与政府和其他部门联网的税收信用信息化系统。

  (五)发挥税收中介服务行业的作用,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税收信用管理,促进税收中介服务行业的有序发展。

  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步骤

  (一)鉴于我市实际情况,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按照税务机关为主导,发挥税务机关在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推动、规范、监督和服务作用,从而带动纳税人和全社会参与;企业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先行,个人纳税信用体系跟进,分步实施的方式推进。

  (二)初期以税务机关为主导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条件成熟后再过渡为市场化运作,实行税务机关监管。将抓教育、攻重点、推典型、整治突出问题,营造税收信用氛围和税收诚信意识贯穿于建立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始终。税收信用信息化建设要先实现与工商、银行的信息交换,再与其他行政职能机关进行信息交换,进而逐步与企业进行信息交换。守信奖励和失信惩罚机制以实行纳税信用等级管理为先导,将执行税收法律、法规,依法治税贯穿于工作的始终,进而采取其他的办法和措施。

  五、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措施

  (一)关于征税信用。着重从决策、执法、服务等方面,加强税收信用建设,逐步形成征税信用体系,树立税务机关的良好信用形象,建立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创建现代诚信服务型税务机关。

  1、认真贯彻税收法律法规,按照“简便、实用、公平、合理”和有利于税收信用机制建立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积极推进税收信用制度建设。

  2、建立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报行责任制,加强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和考核,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失信行为依法查处。

  3、规范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严格税收执法程序,加大税务培训力度,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强化队伍建设,促进税务机关公开、公正和公平执法,接受纳税人的监督,从制度上确保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公正执法、清政廉洁。

  4、税务机关在体现以民为本,以纳税人为本的理念下,把为纳税人服务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和职能要求,提升服务层次,构建科学高效的税收服务体系,逐步实现税收管理由传统的监控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转变,创建“守信于民、服务社会”的诚信服务税务机关,通过自身诚信服务带动社会的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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