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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1年鞍山地区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安排意见

  成 员:崔超、臧义勇、李树才、郭日旺、刘焕军、陈玉艳、高铁华、张延东、杜泽善。

  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崔超

  成员:孟雷、曲世博、杨韦民、师玉萍。

  办公室电话: 5588095、5588066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也要相应成立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单位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各局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协调和组织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上下一体、信息畅通、反应灵敏、指挥有力的稽查案件指挥机制。加大对重点收入地区和税收秩序较为混乱地区的稽查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对重大涉税案件、跨地区涉税案件的指导,加强对相同涉税项目涉税问题的审理。

  2.完善国税、地税稽查协作机制和税警协作机制,利用公安机关的侦查、技术手段,实现稽查工作的有效突破。

  (三)提高选案准确性

  落实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充分采集、分析、利用各方信息,提高选案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四)加强培训与宣传

  各稽查局要结合选定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查前培训,使检查工作有的放矢;加大宣传发动和案件曝光力度,提高纳税人对专项检查的认知度和税法遵从度。

  (五)以查促管,标本兼治

  按照依法治税、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健全“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以查促查”的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一案一反馈”和“一案双查”要求。在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的同时,及时总结税收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和新的动向、趋势,分析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缺陷,提出切实有效的加强和完善税收管理的整改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继续完善行业检查规范,并从宏观税负分析、行业检查分析、案例分析、稽查建议等方面入手,探索建立相关工作制度,使“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以查促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真正实现整顿和规范行业、地区税收秩序的目的。

  (六)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各稽查局要及时上报工作情况报告和工作情况统计表。

  1.内容要求

  报告内容包括:一是税收自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情况、总体情况及数据;二是分行业、分项目、分税种的涉税问题、违法手段、征管漏洞;三是完善征管、税政及加强检查工作的建议。(统计表样式及要求见附件4、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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