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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鞍山市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及年审操作规程》的通知[失效]
主管局长: 综合科长: 主管科(所)长: 审批时间(分局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审批后地税局一份、企业一份。
附件2:货运车辆开票纳税明细台帐
单位:台、吨、元
纳税人识别号
车主姓名
联系电话
拥有车辆台数合计
核税载重吨位合计
核定每吨税额
牌照号明细
月份
核定月营业额
核定月税额
当月开票缴税额
下月补缴税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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