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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4、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对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配置大型设备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根据卫生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和我局《关于下发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等五种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基本要求的通知》(沪卫医政〔2006〕83号)、《关于下发<上海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阶梯配置执行标准(试行)>和部分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基本要求的通知》(沪卫医政〔2010〕67号)等文件的要求,严格实行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与使用管理。
  5、做好临床用血保障及管理工作。规范无偿献血服务行为,认真落实献血服务规范,使用无偿献血文明服务用语;扩大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加强对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工作的培训和管理,普及献血知识,扩大招募献血者;方便无偿献血者用血返还;完善固定献血屋及流动献血点建设;通过在临床医疗机构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向社会宣传用血政策。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两规”,提高质量意识,强化全过程质量监控;加强对固定采血屋、流动采血车辆管理,确保献血者献、采血各环节的血液质量与安全;规范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利用好本市血液信息管理系统平台,采供血机构信息统计上报数据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1版)》要求,建立并实施临床合理用血指导、考核、监督与评价制度,提高科学合理用血水平,稳步推行自体血回输等血液保护技术。
  6、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快速发展。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成果,完善投入机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积极性。继续开展创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内涵建设。大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推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改善服务质量。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深入开展上海卫生系统“学名医大家,树行业新风”行业精神大讨论,形成引领全市17万医务工作者的卫生行业文化,增强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培育与医改相适应的价值观,努力为医改献计献策。引导医务人员努力践行救死扶伤、诚实守信、关爱病人、敬畏生命的价值取向。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要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把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并作为新职工岗前培训、考核内容。推进“医德档案”制度常态长效管理,进一步落实医德档案“内容统一化、管理信息化、考核绩效化”,召开医德档案工作推进交流会,制定下发进一步加强上海卫生系统医德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完善上海卫生系统职业道德教育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卫生系统职业道德教育基地的学习、交流、展示、宣传功能,推出第二批卫生系统职业道德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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