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2号),结合本市卫生系统“三化”二十条文明服务有关要求,按“规范化、人性化、精细化”服务理念,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全市所有三级医院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鼓励、支持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加强医院门诊力量配置,本市二、三级医院凡副高以上专家每周专家门诊不少于两个半天,普通门诊要有副高以上专家把关。根据《关于在本市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卫医政〔2011〕94号),鼓励医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上海国际医学园区(位于浦东新区)和上海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位于闵行区)设置的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
  4、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全面深化以改革护理服务模式、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加强护理内涵建设为核心的优质护理服务。继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全市所有三级医院至少在7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并达到卫生部规定的优质护理服务标准。70%的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临床科室护理服务要充分体现专科特色,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对患者进行回访并提供延续护理服务。充实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完善并落实临床护理专业人员配备、岗位管理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5、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互认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08号)和我局《关于本市进一步实施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医学检验互认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卫医政〔2006〕63号)的要求,同级医疗机构间、下级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间、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间、有对口支援关系的医疗机构间,对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和17项稳定性较好、费用较高的检验项目实行检查结果互认。各医疗机构建立并进一步完善“检查互认”工作制度,制定复核、告知制度,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开展医学检查互认工作。
  6、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以创新服务模式为突破,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围绕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定位,以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构建为重点,以推广社区健康管理适宜技术为抓手,以创建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动力,以补偿和运行机制、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保障,稳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落实好社区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维护和促进社区人群健康。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