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体制改革,强化机制保障。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创办文化企业、举办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文化行政审批事项,降低文化企业的准入门槛,切实加强对文化产业企业的技术、融资等配套服务,尝试为一批文化产业聚集行业建设工程中心、研发中心等支撑系统。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继续深化报业、广电两大传媒集团等单位的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经营管理机制,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使之成为主业突出、规模化程度高、核心竞争能力强的文化企业集团。全面完成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增强竞争活力,提高综合实力。进一步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系,加强市直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的监督考核,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及场馆的高效运营。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广告、印刷、演艺、娱乐、文化创意、文化会展、影视制作、网络文化、动漫游戏、出版物发行等文化产业项目,鼓励和支持对文化产业的风险投资,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投资机制市场化的文化投融资体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建立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文化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制,积极为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四)开展督查考核,强化激励保障。制订文化产业发展督查考核奖励办法,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进行考核奖励,借鉴江苏镇江实行多年的财税优惠办法,在确保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财税贡献份额稳定增长的基础上,探索研究制订发展文化产业新增的税收和引进社会资本发展文化产业新增的税收,集中滚动用于文化产业发展,国有文化资产运作后收益部分全部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文化产业扶持资金,充分发挥我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引导和示范作用,通过公平、公正、公开评审,推动我市重点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带动更多民营资本投入文化产业。各县(区)应相应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加大扶持力度,推动本地文化产业发展。制定发展动漫游戏、文化创意以及版权产业的奖励政策,每年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划出一定的数额奖励动漫游戏、文化创意及版权产业中的优势企业发展。组建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参加的市督查考核小组,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考核办法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管和随机抽查,达到实现工作目标化、目标任务责任化、责任落实具体化、评价主体社会化,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文化产业发展正确的工作理念,以正确的政绩观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五)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才保障。要制定政策,面向国内外引进各类高端文化产业人才及创意人才,允许他们以资本、技术、管理和知识产权等要素,参与文化产业项目投资和利润分配。深化文化产业人才培育、选拔、管理和考核机制改革。要加强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结构的顶层设计,帮助拥有文化产业相关专业的惠州学院等大中专院校根据人才市场信息调整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结构,引导、鼓励企校合作培训文化产业急需人才。鼓励和组织文化企业高端人才到文化产业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参加文化产业高峰论坛,通过多种人才交流渠道,快速提高文化企业高管队伍的经营和管理水平。要重点加强基层尤其是农村和中小企业的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解决编制、经费、待遇和职称等问题,通过政策辅导、业务培训和挂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文化产业人才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设立文化产业人才库,对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及文化创意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纳入市级高级人才奖励制度中给予表彰和奖励,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人才资源配置平台的作用,强化文化产业人才发展的长效机制,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