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文化创意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依托,利用惠州数字科技、电子产品、信息服务领先的优势,充分发挥惠州软件科学园的作用,借助省政府大力推广数字家庭的机遇,积极开展数字家庭行动计划,鼓励我市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向数字内容服务方向转型,拓宽频道资源,为视频直播、宽带互动电视、视频通讯、多媒体教育、网络游戏等方面的软件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促进数字内容产业迈上新台阶。通过推进仲恺高新区软件产业园等文化创意产业园的规划建设,建立健全集创意研发、生产营销、衍生品开发为一体的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增强我市内容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大对建筑与工业设计、工艺美术、影视制作、动漫画设计、网络游戏、服装设计等创意产业的扶持和引导力度,提升惠州设计技术和创意水平。鼓励原创动漫作品创作,积极推进动漫衍生产品开发。大力发展网络文化服务业,打造多种媒体形态共存,集内容创新、推广、服务为一体的网络媒体产业,推动一批重点文化网站发展,推进网络文化服务业向移动互联网延伸,加强网络文化服务核心技术开发和应用平台建设。
(六)文化会展业。大力扶持会展业发展,争取一批全国、全省性会展项目落户惠州,在惠州会展中心开辟“惠州企业产品展示中心”,努力把惠州会展中心打造成为开放水平高、竞争能力强、带动作用大、布局合理并有鲜明特色的会展中心。充分发挥惠州独特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优势,继续举办好惠州休闲旅游节、惠东鞋文化节、龙门火狗文化节等一批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优势文化展,加快培育文化创意产品、工艺美术品、文体休闲娱乐产品等新型会展产品,提高我市会展文化产品的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把惠州打造成在珠三角有较大影响、与国际接轨的现代会展业基地。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文化自觉,把发展文化产业的工作摆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更加迫切的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加强党委、政府对文化产业的统一领导,成立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同时在宣传文化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地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形成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部门联动机制。科学制订本地区“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成立发展文化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征询各方专家、人士对我市文化产业的发展战略、重大举措等意见和建议,提高发展文化产业决策的科学性。完善文化产业评估体系,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市、县(区)两级统计部门每年定期发布文化产业统计报告。
(二)落实优惠措施,强化政策保障。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惠州市《关于加快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惠府〔2009〕16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国家财税优惠政策,确保各项相关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统一性和连贯性,抓好扶持政策的到位和落实,充分发挥这些政策对深化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财政、金融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金融支持广东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广银发〔2011〕52号),加大对文化产业信贷支持和贷款的贴息力度。研究制定有关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评估、质押、登记、托管、流转和变现等管理办法。要研究制定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园区政策,把文化产业发展用地纳入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鼓励盘活存量房地产,优先用于文化产业发展。制定文化产业“双转移”政策,统筹城乡文化产业发展,主动对接文化产业发达地区的文化企业转移项目,开展对文化产业欠发达地区文化产业项目的孵化扶持。修订完善我市现有文化产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文化政策法规,加大文化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形成我市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以产业政策为主要调控手段的文化产业宏观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