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从2012年起,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要把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适当向学前教育倾斜,地方教育附加和城市教育费附加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幼儿园建设。各乡镇要集中力量办好公办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力争把中心幼儿园创建成为市一级以上优质幼儿园,并充分发挥中心幼儿园在乡镇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要在省教育强县督导验收前,创建1所以上省一级幼儿园,不断提升县域学前教育的办学品位。各级物价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社会与家庭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经费分担机制,及时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的收费标准,规范学前教育收费。
四、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事业
各地要把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作为促进教育权利和机会均等的重要举措来抓,把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按照市的统筹规划建设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要配备随班就读资源教室,为学区内的随班就读学生提供服务。
五、确保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
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要将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与创建教育强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及规范化学校建设结合起来,科学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从根本上防止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到2012年底前,全市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竣工率要达到100%,建立和应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市校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肇庆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干督查工作方案》要求,定期对各地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校舍安全工程三年规划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六、大力实施“强师振教”工程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紧扣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农村学校为重点,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学校音乐、美术、体育、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制度,提高学前教育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学历水平,以适应学前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