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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肇府办〔20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郭 锋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刘惠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关 鹏 (市政府副市长) 

  成 员: 陈 列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炼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局局长)

  梁耀钧(市纪委副书记)

  田世雄 (市委副秘书长、市社工委专职副主任)

  梁钧权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黎沛荣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 靖 (市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谭锦添 (市教育局局长)

  黄学武(市民政局局长)

  谢桓昌(市司法局局长)

  谈郁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唐海洲(市外经贸局局长)

  盘其彬(市卫生局党组书记)

  王荣华(市统计局局长)

  吴奕鹏(市物价局局长)

  吴晓荣(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魏毅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王富权(市法制局副局长)

  蓝达青(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王良华(团市委书记)

  张丽文(市妇联主席)

  吴木生(市工商联主席)

  吴日裕(市工商局局长)

  冼少强(市国税局局长)

  梁友平(市地税局局长)

  梁永发(市质监局局长)

  刘云华(人行肇庆市中心支行行长)

  全民邦(肇庆银监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分别由刘惠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关鹏(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同志牵头负责,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金融局),办公室主任由何炼生同志兼任;市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由吴日裕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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