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全市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肇府办〔20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全市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关于加强全市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1〕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推进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达到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推动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新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底前,按照“三统一”标准在每个乡镇、街道建设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要求。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服务窗口,应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合理的理念,选择交通便利,便于群众办事的地点。
具体要求:
1、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规模为两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当地镇政府提供建设用地,建筑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2、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原则上按统一标准规划新建,如有置换、购买、改造的须报市加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