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茂府〔20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第十一届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通知如下:
梁毅民 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工作。
刘 毅 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综合考核、重点项目、编制、监察、人事劳动和社保、安全生产、统计、民政、信访、民族宗教、残疾人事业、税务,老龄委、人口计生,协管财政。
吴刚强 副市长,分管市政府机关、国土、城乡建设、规划、城市管理、环保、农业、林业、水务、海洋渔业、畜牧、气象、三防、人防、扶贫、老促会、房产、公积金,联系共青团。
梁罗跃 副市长,分管金融、教育、工业、内贸、外经贸、招商引资、质量监督、供销、信息化、口岸、商业保险、供电、工商、行政服务中心、烟草、盐务、通信、邮政。
陈 克 副市长,分管公安、法制、司法、消防、打私、人民武装、海事、应急,协管信访和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