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守“五条基本线”,即平时平价商店蔬菜类单个平价品种价格一般要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格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前一天监测的数据为依据,下同)15%以上;粮、油、猪肉、禽、蛋类单个平价品种价格一般要低于市场平均价5%以上;其他平价品种价格一般要低于市场平均价5%~10%;平时平价商品价格要尽可能保持相对稳定;经营的平价品种要达到省规定的数量比例。
3.坚持“七有上墙”原则,即平价商店承诺书、诚信公约、市场价格对比表、投诉电话、食品检测报告要在显眼位置上墙公示,同时在经营区内悬挂意见箱、张贴“自觉学法守法加强价格自律宣传画”。
㈣改进作风,强化服务。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为企业开展平价商店建设创造优良的服务环境。加强价格信息发布,每天采集当地有代表性的市场价格,经综合计算出市场平均价格后向平价商店公布;指导平价商店使用统一标识,规范平价商品标价签;指导平价商店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物价员职责、价格调整管理、明码标价管理、临时价格调控管理、平价商店台账建设、价格监测报送、投诉机制等价格管理制度,通过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㈤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积极研究、制定和完善平价商店规范管理的制度,严格实施管理。1.实施定期考评,健全考核退出机制。对平价商店实行动态考核管理,按照《茂名市平价商店管理目标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考核,通过每年组织定期考核,每季度组织暗访巡查等不定期考核,对平价商店的经营管理情况、约定义务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给予平价商店资金扶持、政策优惠、取消平价商店经营资格等奖惩制度。2.定期开展“平价商店示范店”的评比活动,鼓励平价商店稳价销售、提供优质服务、诚信经营,发挥平价商店示范店的榜样作用。3.在茂名市物价信息网上设立平价商店建设工作专栏,向社会公布平价商店的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在专栏设立投诉、建议栏目,实现平价商店建设与群众互动,让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投票、提意见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平价商店的建设工作。
㈥抓住重点,打造品牌。在我市平价商店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利用在我市人民群众中公信度较高的明湖、荔晶、惠多多、北斗星等超市品牌提高平价商店的可信度、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起平价商店的稳价惠民的良好形象,积极打造平价商店的稳价惠民的品牌效应。
六、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