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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十二五”节能规划》的通知

  ㈠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和节能优先的方针政策。以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以进一步健全节能法规、完善节能政策为保障,以技术节能和提高终端用能效率为重点,加强监管,创新机制,大力宣传,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推动企业和全社会自觉节能,努力构建可持续发展的节约型社会。
  ㈡ 基本原则
  1、坚持把节能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
  我市能源消耗大、单位产值能耗高、污染物排放多的根本原因在于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必须彻底转变经济增长对能源资源消耗的过分依赖,促进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努力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不断改善和生态良性循环的协调统一。
  2、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
  要彻底改变过去重开发、轻节约和重外延发展、轻内涵挖潜的粗放型发展模式,把节能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做到节能优先,效率为本。要在工农业、建筑交通业、商业民用等各个领域和能源开发、加工转换、运输储备等各个环节大力开展节能降耗,推进能源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综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坚持节能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提高水平相结合
  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加快发展以服务业为主要代表的第三产业和以信息技术为主要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产业的整体技术装备水平。要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高效的能源节约与替代技术、综合利用技术以及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要通过加强节能管理和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企业节能基础管理水平,减少损失和浪费。
  4、坚持依法监管与政策激励相结合
  建立和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的准入标准和准入制度,用能增量要严格市场准入,按规定完成项目节能评估,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企业、高耗能建筑和低能效设备产品的发展;要建立健全节能监管体系,加强节能监管机构建设,加强日常节能执法监督检查,分阶段、分步骤地强制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用能存量要通过政策激励和政策引导,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5、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
  政府要通过制定和实施法规标准,加强政策导向和信息引导,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企业自觉节能的机制,推动全社会节能。企业和用户作为节能的主体,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强对节能的投入和支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6、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推进
  对年综合能源消费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要严格依法管理,明确目标措施,公布能耗状况,强化监督检查。对中小企业在严格依法管理的同时,要注重政策引导和提供服务。建筑节能的重点是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加强政策导向;交通节能的重点是建立并严格实施机动车燃油经济性标准,推行绿色交通工具;商贸和民用节能的重点是提高用能设备能效标准,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引导和鼓励用户或消费者购买节能型产品,形成全民节能习惯。
  7、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
  节能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各级政府要通过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和标准,引导、规范用能行为,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并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节能活动,树立政府示范带头、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节能新风尚。企业和消费者是节能的主体,要改变不合理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依法履行节能责任。节能中介机构要发挥政企、企企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转变,共建节约型社会。
  ㈢ 主要节能目标
  1、全市节能指标计划与分解
  “十二五”期间,我市万元GDP能耗由2010年的1.097吨标准煤下降到2015年的0.900吨标准煤,总体下降18% ,年均下降3.89% 。重点领域单位增加值能耗大幅下降,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十二五”期间下降30%,建筑、交通运输、农业领域单位增加值能耗和公共机构人均年综合能耗等有较大幅度的下降。重点用能单位完成国家、省、市(县、区)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根据我市节能指标计划分解方案,各县(市、区)万元GDP能耗下降率目标分别为:茂南区总体下降15%,年均下降3.20%;茂港区总体下降14%,年均下降2.97%;信宜市总体下降13%,年均下降2.75%;高州市总体下降14%,年均下降2.97%;化州市总体下降13%,年均下降2.75%;电白县总体下降14%,年均下降2.97%等。
  2、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
  到2015年,全市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总体接近或达到省内平均水平,优势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耗能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低于广东省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要求。
  3、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指标
  到2015年,全市主要耗能设备能源效率接近或达到省内或国内平均水平。其中工业锅炉热效率达到75%以上,茂名石化工业区、河西工业城等区域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全市基本完成主要落后用能设备(列入国家淘汰设备目录)的淘汰任务。
  4、宏观管理目标
  到2015年,全市基本健全节能法规和制度,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节能标准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市场主体自觉节能的机制,全社会节能意识明显提高。
  四、“十二五”期间我市节能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
  ㈠ 重点领域
  1、重点工业领域
  工业是我市能源消耗的重点领域,工业能源消费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75%左右。抓好工业领域中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工作,特别是抓好省重点用能企业及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管理,是实现节能目标的重中之重。
  石油石化工业。石油炼制要提高装置开工负荷和换热效率,优化操作,降低油品加工损失;对于不同特性的原油要尽量合理加工、充分利用,提高炼油厂的加工深度。乙烯生产优化原料结构,采用先进技术改造乙烯裂解炉,优化急冷系统操作,加强装置管理,降低非生产过程能耗。以洁净煤、天然气替代燃料油(轻油),在环保治理资金雄厚和环保责任意识强的大型企业中推广以高硫石油焦替代燃料油(轻油),同时推广应用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和石油焦气化燃烧技术,并加强烟气末端治理。采用能量系统优化、重油乳化、高效燃烧器及吸收式热泵技术回收余热。调整和整顿现有的小型石化企业,鼓励其进行石化产品的下游产品加工,延长石化产业链。积极鼓励和开展石化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及推行清洁生产。“十二五”期末,石化行业原油加工和乙烯等主要产品的综合能耗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化学工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实施系统节能改造。化肥行业要加强余热的回收利用,合成氨装置采用节能设备和醇烃化代替铜洗工艺、变压吸附回收技术,降低能源消耗。煤造气可采用水煤浆或先进粉煤气化技术替代传统的固定床造气技术。炭黑行业继续深入挖潜改造,提高产品回收率和余热的回收利用。碳素行业进一步提高窑炉效率,采用新型石墨化和焙烧工艺,降低电力消耗。合成氨、炭黑、碳素制品等化工主要产品综合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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