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开展地方常见病、多发病、流行疾病以及重大疾病的基础研究与临床防治、衰老及老年退行性疾病的机理和干预技术研究、人口质量及优生优育研究、中医药现代化诊疗技术研究,建立常见病、多发病等疾病及其防治信息数据库、监测预报预警与应急体系;利用信息化技术和网络手段,推动远程可视医疗信息化工程建设。
3、公共安全与防震减灾
重点开展重大自然灾害如暴雨、台风、地震和农林业重大病虫害疫病的监测和防御技术研究,提高监测预报水平,建立和完善重大自然灾害和动植物病虫害疫病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理体系,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开展重大生产事故预警与救援、食品安全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研究。重点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技术研发与示范、地震等气象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救助决策支持技术应用与示范。
加强和完善地震监测、震灾预报、紧急救援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基础能力建设,加大对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力度,开展震灾防御和应急救援等方面具有减灾实效的信息技术平台建设,重点构建基于三大工作体系的集“信息采集-信息加工-信息服务”为一体的地震创新综合服务平台,为我市地震灾害的综合防御、应急响应和紧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四、保障措施
㈠ 加强领导,保障科技规划的顺利实施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速科技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技术创新对全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认真加强和改善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切实把科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科技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和组织制定科技投入保障、科技机构布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科技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高度重视科技工作,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成效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直各部门和各级管理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对规划纲要落实工作的具体指导,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支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重大科技引导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实行平等竞争,择优扶持。
㈡ 优化科技发展环境
进一步完善促进科技发展的政策体系。组织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发展高新技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技术市场、人才建设、科技经费投入、专利保护与开发、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尤其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自主创新的政策文件精神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全市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形成更加有利于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科技人员创业的政策环境。同时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跟踪了解配套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不断优化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
努力营造促进科技发展的社会氛围。多渠道、多形式广泛传播科技知识与信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信息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技术创新中涌现的新人物、新成果、新事物。通过舆论引导,进一步培养社会公众的“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意识和创造精神,在社会上形成“重科技、用科技,学科技、谋人才,求创新,图跨越”的良好氛围,为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环境。
㈢ 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支撑的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全市的研究开发经费投入要逐年增加,力争达到或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指标,财政对科技的投入要逐年增加。政府通过对各种科技计划项目(含专项)资金的投入,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推动企业成为科技研发投入的主体,促使企业的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额比例不断提高,鼓励企业在高新技术产业化、高起点技术引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和技术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投入。
积极探索科技项目投资新模式,多渠道筹措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资金,吸引国内外资金和社会闲散资金来我市创办各类公司,大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形成多元化项目投资体系。
建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制度,进一步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增加科技信贷。通过财政贴息扶持重大科技项目,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
㈣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优化人才环境。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营造有利于人才创业发展的生活环境,以多种形式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我市创业、工作。对引进的高级人才,政府和用人单位给予适当的安家费和补贴。提倡用人单位以短期聘用、借用、兼职、咨询、讲学、顾问等各种灵活方式引进人才和智力,鼓励海内外人才携带成果、技术来我市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