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突发灾害天气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江府办[2012]3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2012年4月份以来,我市灾害天气频繁,先后多次普降大暴雨,局部地区特大暴雨,全市4月份累计降雨量达499毫米,是多年同期平均值的1.5倍,强降雨造成我市开平、恩平等地洪涝灾害损失达1.3346亿元。4月28日零时30分左右,新会区会城街奇榜村遭受较强龙卷风袭击,造成22间厂房倒塌,受灾面积2.3万平方米,4人受伤;5月4日下午5时左右,蓬江区荷塘镇东部霞村受到雷雨大风袭击,造成一工厂约1000平方米钢结构厂房坍塌,20人受伤。据气象部门预测,目前已进入强对流天气季节,未来一段时期仍可能出现局部性雷雨大风,甚至龙卷风等灾害天气,防汛形势较为严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当前突发灾害天气防御工作,省、市领导先后就防御突发灾害天气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防御突发灾害天气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来抓,落实各项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迅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有关指示精神,根据市主要领导的指示,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必须提高认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各地各部门必须充分认清当前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每遇突发灾害天气,各级党政领导必须迅速就位,靠前指挥,落实措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指挥到位。
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确保群众安全。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突发灾害天气防御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转移危险区域和低洼地区的群众,特别要高度重视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危房、泥砖房、建筑工棚、简易厂房的安全检查和加固,确保其居住或作业人员的安全,真正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三、必须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应对突发灾害天气的应急值守,密切掌握天气动态,加强预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暴雨及有关防御信息,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险情和灾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甚至瞒报等现象。
四、必须加强水利工程巡查与管理。各地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巡查与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对刚竣工投入运行不久、未真正经受大洪水考验的新建水利工程以及在建工程、防洪易涝区域的检查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库工程的运行调度,对超过或接近防限水位的水库工程必须及时采取排洪措施,严禁长时间超防限水位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