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突破难点,加强督导。对问题较集中、整改难度大的企业,政府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解决办法和对策措施,并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实行停产整顿,并做好跟踪督办。
3.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区别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结合产业园区及产业集聚发展模式及优势,选择辖区内管理规范、技术领先、产业集聚的工业园区、专区以及专业镇(街)作为达标主要对象,按照工作目标要求,分清轻重缓急,稳步有序推进达标创建工作。
(三)全面达标阶段(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
2014年起,着力进行查余补漏,推动前期未纳入覆盖范围的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到2014年底前,全市规模以下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达80%以上;到2015年底前,力争全市所有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其他行业(领域)企业要根据企业规模,参照工贸行业达标进度分步实施,力争2015年底前实现全面达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安全生产“十二五”总体规划,并实现常态化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着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精心研究,制定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的基本状况,对照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确保实效"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两年达标、所有企业四年达标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并于2012年3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安委办。
(三)多措并举,强化督导。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采取广泛宣传、政策引导、执法检查、座谈交流、上门服务等多种工作措施,认真督导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督查督办活动,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督查督办结果。
(四)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认真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并以大型企业、重点扶持企业及安全基础较好的企业为重点,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