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步骤
(一) 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第1季度)
1.安排部署。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总体任务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具体的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层级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重点、方法及要求,扎实做好工作部署,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
2.宣贯培训。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宣传标语、宣贯会议、培训班等媒体和手段,面向企业、基层、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加大标准化建设的宣贯力度,取得各方的理解和支持,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促使企业主动参与到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中来。同时,认真做好对政府、部门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宣贯培训工作,包括对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各级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负责人和自评人员进行培训,并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开展常态化的安全标准化培训,增强企业员工遵章守规的意识,严格按照岗位规范标准和安全规程作业,自觉做到岗位达标,以岗位达标促进企业达标。
市安全监管部门要统一举办全市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创建标准化培训班。
3.调查摸底。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辖区和分管行业(领域)所有企业基本情况的普查工作,全面摸清我市企业的基本状况(包括企业数量、规模、分布、种类、从业人员、生产工艺和安全管理等基本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为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提供依据、打牢基础。各地、各部门须于2012年3月底前将本辖区和分管行业(领域)企业的基本情况报市安委办。
(二)有序推进阶段(2012年4月至2013年12月)
1.全面铺开,分步达标。通过督查指导、召开现场会、经验推广会等形式,推动规模以上企业积极创建安全标准化工作,并不断扩大标准化企业覆盖面及巩固、扩大创建成果,逐步实现阶段性目标。其中,到2012年底前,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达100%;规模以上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达40%以上;规模以下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达20%以上。到2013年底前,全市矿山和规模以上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100%;规模以下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达50%以上;同时,力争1%的规模以上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2%的规模以上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