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类事故明显下降。着力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促进安全发展型城市建设,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类伤亡事故逐年减少,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遏制。2015年全市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5%以上,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地方和行业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以标准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划,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及确保2015年底前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的实施方案。要突出本地的支柱产业、先进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以及企业较为集中的产业园区[工业园区、专区、专业镇(街)等]以及本行业(领域)的龙头企业,实行“一厂一策”、“一区一策”,区别不同企业、不同区域,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合理确定阶段目标,创新达标方式和途径,实现全面达标。
(二)坚持政府领导、企业落实的原则。各级政府统一领导辖区内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部门负责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相关激励机制,从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多方面入手,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促使企业高标准、严要求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大安全投入,规范安全管理,加快标准化达标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和社会中介组织专业技术服务优势,形成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合力。
(三)坚持典型引路、全面推进的原则。要善于发现、培育标准化创建工作典型,通过抓典型、树标杆,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要引导规模大、行业领先、基础好、管理规范的企业积极创建国家一级企业,着力打造一批“样板企业”,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企业全面达标。
(四)坚持法律约束、政策引导的原则。要将标准化建设作为对各级、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列入政府重点督办项目,建立倒逼工作机制,以目标倒逼进度,以督查倒逼落实,加快推进落实。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不力、没有按时按阶段目标完成达标任务的,对相关政府和部门在安全生产评优评先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没有按时完成达标的企业,按《国务院通知》要求取消企业及其负责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按时达标的企业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