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地考察应急避险教育体验室建设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2]1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应急避险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6号)的要求,深入开展面向全市中小学校的应急避险教育,推进中小学校开展应急避险教育体验室建设,增强学生的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月29日(星期三)下午3时组织前往鹤山碧桂园学校实地考察应急避险教育体验室建设,时间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市政府应急办主要负责人,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分管领导;各市、区人民政府应急办主要负责人及教育局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
二、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