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由各市、区政府投入的绿道维护管理经费由各市、区统筹解决,列入每年财政综合预算中安排。
(四)各市、区财政部门要建立和健全资金监管体系,加强对绿道网管理、维护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办法,确保资金按规定使用,发挥资金效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核、稽查等工作。
附件: 1.绿道管护运营内容及标准
2.江门市绿道管养维护技术指引
附件1
绿道管护运营内容及标准
项目
| 管护内容
| 管护标准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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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型绿道
| 郊野型绿道
| 生态型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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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部分
| 绿道沿线两侧3米范围内的绿化养护
| 按照城市绿地二级养护标准
| 按照城市绿地三级养护标准或林地的绿地管护标准进行管理
| 按照城市绿地四级养护标准
| 1.绿地管养级别参照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慢行道管养级别参照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2.绿道中部分区域有管理单位的,管理标准参照原管理单位的管理要求和级别标准,由各市、区委托原管理单位进行管理;未明确管理职责的由各市、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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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发展节点
| 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和人文景点等重要游憩空间
| 按照城市绿地二级养护标准和二级道路保洁等级
| 按照城市绿地二级养护标准和二级道路保洁等级
| 按照城市绿地二级养护标准和二级道路保洁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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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行道
| 沿线保洁和对路面零星破损部分的修复
| 按照二级道路保洁等级
| 按照三级道路保洁等级
| 按照四级道路或林地中的园路管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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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系统
| 绿道上各类指示标识
| 定期维护和翻新,保证指示清晰、明确和景观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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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 包括出入口、停车场、环卫设施、座椅、照明、防护栏等配套设施
| 停车场
| 绿道配套的停车场全部免费停车,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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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部分
| 统一参照市灯光的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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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环卫
设施部分
| 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城市公共场所卫生标准》要求规范管理,不低于二类公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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