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检查人员应熟悉掌握现场检查的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工作纪律》。
(五)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应采取有效措施,提出整改要求;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同时报市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市局进行汇报。
附件:
1.北京市儿童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医疗机构名单
2.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及不良事件监测情况自查表
3.一次性使用静脉采血针检验计划
4.一次性使用阴道扩张器检验计划
5.北京市采血针和阴道扩张器抽样记录及凭证
附件1:
北京市儿童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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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妇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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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城区妇幼保健(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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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东城区妇幼保健(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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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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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城区妇幼保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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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西城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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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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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朝阳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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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丰台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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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石景山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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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海淀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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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门头沟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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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昌平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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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顺义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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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通州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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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大兴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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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房山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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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平谷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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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怀柔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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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密云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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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延庆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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