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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儿童专科和妇幼保健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四)检查人员应熟悉掌握现场检查的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工作纪律》。
  (五)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应采取有效措施,提出整改要求;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同时报市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市局进行汇报。

  附件:
  1.北京市儿童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医疗机构名单
  2.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及不良事件监测情况自查表
  3.一次性使用静脉采血针检验计划
  4.一次性使用阴道扩张器检验计划
  5.北京市采血针和阴道扩张器抽样记录及凭证

  附件1:
  北京市儿童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

1

北京妇产医院

2

东城区妇幼保健(北址)

3

东城区妇幼保健(南址)

4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5

西城区妇幼保健中心

6

西城区妇幼保健院

7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8

朝阳区妇幼保健院

9

丰台区妇幼保健院

10

石景山妇幼保健院

11

海淀区妇幼保健院

12

门头沟区妇幼保健院

13

昌平区妇幼保健院

14

顺义区妇幼保健院

15

通州区妇幼保健院

16

大兴区妇幼保健院

17

房山区妇幼保健院

18

平谷区妇幼保健院

19

怀柔区妇幼保健院

20

密云县妇幼保健院

21

延庆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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