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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输液泵和生物安全柜专项检验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输液泵和生物安全柜专项检验方案的通知
(京药监械〔2012〕32号)


各分局,市器检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北京市2012年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监管专项工作的通知》(京药监械〔2012〕22号)的要求,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定于2012年5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北京市在用医疗器械专项检验工作,并制定了《2012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输液泵和生物安全柜专项检验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2012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输液泵和生物安全柜专项检验方案

  一、目的
  通过检验,对我市医疗机构部分在用医疗器械的使用质量情况进行了解和评价,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
  二、内容
  (一)对北京市部分三级医疗机构在用的输液泵进行检验,了解和评价输液泵的使用质量情况。
  (二)对北京市部分三级医疗机构在用的生物安全柜进行现场检验,了解和评价生物安全柜的使用质量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产品检验
  各药监分局负责与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前期沟通联系,确定现场抽样或现场检验的时间等相关事宜。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以下简称市器检所)负责制定检验方案和检验计划,开展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1.对于输液泵产品,首台仪器的抽样由医疗机构所在辖区分局按照《输液泵产品检验计划》(附件1),会同市器检所共同完成,后续的产品抽样由相关分局各自完成。
  2.对于生物安全柜,现场检验工作由市器检所按照《生物安全柜检验计划》(附件2),会同医疗机构所在辖区分局共同完成。
  3.输液泵和生物安全柜产品的抽样填写《北京市输液泵和生物安全柜抽样记录及凭证》(附件3)。
  (二)工作总结
  1.市器检所应于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产品的检验工作,并将检验报告及汇总、评价情况报市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2.市局将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产品检验发现的主要问题反馈给相应的医疗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输液泵产品的使用质量涉及患者的用械安全,生物安全柜的使用质量涉及一线医护工作者的用械安全问题。各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此项产品检验工作,积极予以配合,提前做好临床用械安排,既要保障临床用械需求,也要保障抽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产品检验发现的问题,医疗机构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用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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