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申请中央投资的社会事业项目,各市(区)发展改革部门、省级项目单位要按照国家要求抓紧编制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填报中央投资项目编报系统软件,在规定时限内将申请文件、必备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建立社会事业领域中省投资项目前期勘查制度。从2012年起,地方申请中央和省上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所有单体项目,由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实地勘查,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或委托抽查;地方申请中省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实地勘查,省、市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抽查或委托抽查;地方申请中省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实地勘查,市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抽查或委托抽查。省级相关单位申报的全部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进行实地勘查,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或委托抽查;市级相关单位申报的全部项目,由市级发展改革委组织或委托实地勘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或委托抽查。在现场勘查或抽查时,要填写《社会事业领域中省投资项目现场勘查表》(详见附表),随同项目申报文件一并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经过实地勘查,凡是建设手续不全、配套资金未落实、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原则上不能申报中央和省上的项目建设投资。
七、关口前移,强化监督
各部门、各地区要进一步创新项目管理方式,前移项目监督检查关口,把项目前期工作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联合财政、建设、国土、环保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社会事业项目前期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和帮助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决不能因前期工作不到位影响中央投资争取和项目开工建设。对于前期工作不规范的现象,要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对于手续不完善、配套资金未落实的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完善。对于一些不符合建设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避免虚报项目套取国家建设资金等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规避项目审批、项目建设的风险。
附件:社会事业领域中省投资项目现场勘查表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
陕西省社会事业领域中省投资项目现场勘查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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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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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构成
| 总投资 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 万元,省级投资 万元,市级配套 万元,县级配套 万元,其它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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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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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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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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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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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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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信息
| 批 复 标 题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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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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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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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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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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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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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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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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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资金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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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项目
形象进度
| □完成定点 □征地 □拆迁开始 □拆迁完成 □三通一平
□基础开挖 □建设到±0 □主体完成 □竣工 □已投入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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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勘查
意见
| 现场勘查意见: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资料缺项,但三月内能补齐,基本符合要求。
□资料不齐,土地缺项,三月内很难补齐,需慎重。
□资料不齐,前期工作不到位,不合要求。
勘查单位盖章: 勘查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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