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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天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天网”工程系统联网建设资金及运行维护资金,涉及政府投资的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建设、高清监控设施建设、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的联网资金、传输网络租赁金、取电资金、运维资金纳入各区、县(市)财政预算落实。涉及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扩容平台建设的市级联网平台核心链路租金由市财政负责;各区、县(市)联网平台核心链路租金由各区、县(市)财政负责。涉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等社会单位及其他应联网单位的联网资金、传输网络租赁金、运维资金,本着“谁出(筹)资、谁负责”的原则,由承担建设出(筹)资部门和单位自行负责落实。
  五、实施步骤
  (一)2012年“天网”工程建设。
  1.准备阶段(5月31日前)。召开各级“天网”工程建设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天网”工程建设。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负责根据承担的建设和联网任务,完成制定本年度具体建设实施方案、建设规划、方案论证、预算评估和推进安排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实施阶段(5月31日至10月31日)。各承担建设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以及社会各联网部门、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施工质量;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确保“天网”工程建设如期完成。同时,建设使用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机制,落实运维管理队伍。
  3.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工程进行验收。
  (二)2013年和2014年“天网”工程建设。将根据实际情况,参照2012年建设步骤执行。
  六、组织机构
  成立市“天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任锐忱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黄玉生担任,成员由市城乡建设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哈电业局及联通、移动、电信哈分公司,元申广电公司和各区、县(市)政府主要领导组成,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天网”工程全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于全武担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主管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天网”工程日常有关工作。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天网”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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