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省林业计财工作综合考评先进单位的通报
(湘林计【2011】24号)
各市州林业局,厅属各财务单位:
根据《湖南省林业计财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试行)》(湘林计函〔2010〕2号)规定,我们采取“分类考核、分项计分、累计总评”的方法,对2010年度的育林基金征缴、会计报表等计财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经研究并报厅领导同意,决定授予邵阳、永州、怀化、张家界、衡阳、益阳等六个市林业局以及省森防站、省设计院、省林科院等三个单位为“2010年度全省林业计财工作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并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