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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工造林作业设计技术规定(试行)》和《湖南省封山育林作业设计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工造林作业设计技术规定(试行)》和《湖南省封山育林作业设计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湘林造〔2011〕8号)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局,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省林业科学院:

  为指导和规范我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作业设计的编制,确保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建设质量,提高建设成效,省厅制定了《湖南省人工造林作业设计技术规定(试行)》、《湖南省封山育林作业设计技术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厅造林处反馈。

  附件:
  1、湖南省人工造林作业设计技术规定(试行)
  2、湖南省封山育林作业设计技术规定(试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湖南省人工造林作业设计技术规定
(试行)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外业调查与设计
  第三章 内业设计
  第四章 造林作业设计的文件组成
  第五章 造林作业设计的组织、设计资格与责任
  第六章 造林作业设计审批
  第七章 附则
  附录A(规范性附录)
  A-1、湖南省××县××年度人工造林作业设计按地类、权属面积汇总表
  A-2、湖南省××县××年度人工造林作业设计按林种、树种面积汇总表
  A-3、湖南省××县××年度人工造林作业设计投资单价表
  A-4、湖南省××县××年度人工造林作业设计投资概算表
  A-5、湖南省××县××年度人工造林小班作业设计一览表
  附录B(资料性附录)
  B-1、湖南省××县造林立地类型表
  B-2、湖南省××县造林技术措施模型表
  附录C(规范性附录)湖南省主要造林树种造林适宜初植密度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规范全省人工造林作业设计和设计文本的编制,保证人工造林建设质量,提高人工造林建设成效,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作业设计技术规定。
  第二条 造林作业设计的设计深度与施工图设计相当。造林作业设计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将林业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总体设计等规划设计文件付诸实施,指导施工作业的技术性文件。
  第三条 造林树种选择要体现适地适树,宜乔则乔、宜灌则灌的原则,以优良乡土树种为主,适当选用引种成功的外来树种。提倡营造生态互补作用的混交林,乔灌复合结构的人工林。
  第四条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湖南省人工造林的年度作业设计。更新造林参照本作业设计技术规定执行。
  第五条 作业设计主要依据
  一、《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06)。
  二、《营造林总体设计规程》(GB/T 15782-2009)。
  三、《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03)。
  四、《速生丰产用材林培育技术规程》(LY/T 1706-2007)。
  五、《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
  六、《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43/094-2005)
  七、《湖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定》(湖南省林业厅2003年5月)。
  八、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人工造林总体设计、实施方案。
  九、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人工造林的年度计划。
  十、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有关规定。
  第六条 作业设计原则
  一、坚持充分利用测土配方成果,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造林、注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技术先进、设计合理。
  二、坚持“立地、遗传、密度、模式”四个控制,积极推广先进造林技术和科研成果,确保作业设计科学实用、可操作性强。
  三、坚持以造林小班为单元编制作业设计的原则。
  第七条 作业设计方法和内容
  一、作业设计的组织
  作业设计由县(市、区)林业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林业规划设计单位承担。
  二、造林小班的选择
  依据总体设计图及附表、年度计划选择造林小班,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造林小班可在宜林地、无立木林地、疏林地、退耕还林地以及其他适宜造林的地类中选择。造林小班的布置要相对集中,便于管理,便于施工。作业设计总面积应与年度计划相吻合。
  造林者负责提供造林地选择区域,由设计人员进行指导,共同现场调查、核实。
  在现场核实后将造林小班勾绘在1∶10000的地形图上,最小小班的成图面积为1.0公顷(因工程项目特殊需要的,可放宽至0.3公顷),小班最大面积不超过20公顷。
  三、造林施工设计
  (1)小班调查
  调查方法:先踏查整个造林小班,选择有代表性的一两个调查点,目测记载。
  调查记录内容:小班编号(用阿拉伯数字)、位置(乡镇场、村工区、林班,图幅号)、小班立地因子(海拔、地形、地貌、地类、坡度、母岩母质、土壤)、植被(植被类型、植被总盖度、各层盖度、主要植物种类)、调查日期、调查者等。
  (2)树种设计
  根据造林小班的立地条件、经营目的并参考附近林分、树木的生长情况确定造林树种。
  (3)造林技术措施设计
  根据本县(市、区)现有的立地条件类型,结合造林区实际情况,编制适用作业设计区域的造林立地类型表。根据造林区域的立地条件、经营目的、林种和造林树种,并参考本县(市、区)现有的造林技术措施模型,编制适用作业设计的造林技术措施模型表。参见附录B-1、湖南省××县造林立地类型表、附录B-2、湖南省××县造林技术措施模型表。
  根据不同的立地类型、选择不同的造林技术模型,确定不同的造林密度、整地规格、抚育措施等。
  四、苗木供应及辅助工程设计。
  五、用工量测算与经费预算。
  六、作业设计以小班为设计单元,以片成图,以乡镇编号,以县(市、区)编写设计说明书,以乡镇为统计单位,以县汇总,图、表、书“三位一体”。
  第八条 作业设计程序
  一、 作业设计准备。
  二、 小班区划与调查。
  三、 内业设计。
  四、编制作业设计成果资料:整理作业设计外业资料、编写作业设计说明书、统计各种内业表格、绘制作业设计图和造林图式。
  五、报批作业设计文件。

第二章 外业调查

  第九条 外业调查准备
  设计单位在接受作业设计任务后,应收集项目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做好仪器工具、图形材料、调查用表、作业设计用品等准备,对参加调查设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统一技术标准、调查方法和成果资料编制要求。
  第十条 外业调查应收集的资料
  一、项目区工程规划资料及作业设计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项目区农村与农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人口、劳力、农民收入及主要来源等。
  三、国家公开发布的1∶10000地形图。
  第十一条 小班区划
  一、区划系统:采用县、乡(镇、场)、村(工区)、小班四级区划。
  二、区划依据和标准
  1、地类分为宜林地(宜林荒山、宜林荒地、宜林沙荒地、其它宜林地)、无立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其它无立木林地)、疏林地、坡耕地、低质低效林地等。
  2、坡位分为脊、上、中、下、谷、平地、全坡向7个坡位。
  3、坡向分东、南、西、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无坡向9个方位。
  4、坡度分为五级,即I级为平坡≤5°;Ⅱ级为缓坡6°~15°;Ⅲ级为斜坡16°~25°;Ⅳ级为陡坡26°~35°;Ⅴ级为急坡36°~45°;Ⅵ级为险坡≥46°。
  5、母岩母质分花岗岩、板页岩、砂砾岩、紫色岩、石灰岩、第四纪粘土和河湖沉积物七大类。
  6、土类划分:全省自然土划分8个土类,即红壤、山地黄壤、山地黄棕壤、山地草甸土、紫色土、红色石灰土、黑色石灰土和潮土。
  7、土层厚度等级:根据A层+B层的厚度划分,共分三级,即厚层>80厘米、中层40~80厘米、薄层<40厘米。
  三、区划方法:利用1∶10000的地形图,采用对坡调绘,小班面积调绘精度在95%以上,有条件的可用GPS实测小班面积。
  第十二条 小班调查
  一、位置:记载所在乡镇(林场)、村(工区、林班)、小班。
  二、权属:记载所有权、经营权。
  三、地类:按宜林地(宜林荒山、宜林荒地、宜林沙荒地、其它宜林地)、无立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其它无立木林地)、疏林地、坡耕地、低质低效林地等记载。
  四、地形地貌:坡位、坡度、坡向、坡形、海拔。
  五、植被:植被类型、植被总盖度、主要植物种类(建群种、优势种)及盖度、高度。如为退耕还林地则要调查原作物种类、耕作制度。
  六、土壤:土壤类型、母岩母质、土层厚度等。
  七、小班立地类型和适宜的造林树种。
  第十三条 种苗调查
  根据造林作业设计和下达的年度任务量,按树种、苗木类型与规格测算需种量和需苗量,落实种苗来源和苗木类型,同时要确保造林的苗木为良种壮苗。
  第十四条 辅助工程设计
  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实地确定需要建设的瞭望台、林道、防火线和防护林带,林地水保设施等,明确位置,布设线路与走向,测量长度,其位置要标示在设计图上。
  第十五条 造林作业设计一览表填写
  以乡镇或相当于乡镇级单位(林场、农场等)为单位填写《造林作业设计一览表》,内容包括:单位、小班号、图幅号、小地名、权属、小班面积、林种、立地条件、造林树种、造林技术措施、抚育设计、种苗数量、用工量、投资概算等项。
  第十六条 外业调查质量检查验收
  为保证项目设计质量,在外业调查中,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小班调绘、地类划分错误、树种设计不合理等问题,应令其返工,对弄虚作假,不深入现场调查的设计者要严肃处理。

第三章 内业设计

  第十七条 外业资料整理
  内业设计前,应对外业调查材料进行逐项检查核对,确认图、表、卡相符、资料齐全、内容完整。
  第十八条 小班面积求算
  根据调绘小班绘制成电脑图,采用湖南省营造林管理系统软件(GIS),通过计算机求算面积,或采用求积仪或透明方格纸求算面积,小班面积以公顷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第十九条 造林技术设计
  一、设计内容
  根据总体规划、年度实施方案,以乡(镇、林场)为单位,按村(工区)、林班和小班顺序,采用表格形式编制的立地类型表、造林技术措施模型表,结合林种布局和林地利用结构优化结果,确定造林类别、林种、树种、营造方式。在立地条件好的地方以营造经济价值高的经济林或用材林为主,在水土流失严重、坡度25度以上的陡坡地段及江河源头、湖库周围、石质山地、山脉顶脊等生态区位重要的地区,以营造防护林为主。根据工程要求,造林小班应进行造林时间、造林密度、乔灌与混交树种配置方式、整地方式、造林方式、苗木类型、幼林抚育的技术措施设计。
  二、造林技术设计
  1、造林方式:人工植苗。
  2、造林技术设计
  根据总体设计等规划设计文件及造林作业区实际情况,按照项目造林实施方案或本县(市、区)的立地条件类型表、造林技术模型表和小班调查情况进行小班造林技术措施设计。
  (1)林地清理:根据造林地的具体情况选择林地清理方式,要防止水土流失,尽量避免全砍全烧。
  (2)造林整地:根据造林地的土壤和母岩类型、不同的林种、树种、培育目的确定不同的整地规格、整地时间和方式,用材林、防护林、薪炭林以穴垦为主,沿等高线布穴,规格为40×40×30或50×50×40厘米,做到呈“品”字型排列,并要求表土还穴;经济林以大穴整地或水平带状撩壕为主。为防止水土流失,坡度25度以上的山地不得进行全垦和撩壕整地。
  (3)树种选择:造林树种应选择生长快、产量高、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好、适应性广的树种,生态林造林时在一个小班内阔叶树比例应达30%以上。
  (4)造林密度:应根据立地条件、培育目的、树种特性等因素确定,营造生态防护林要适当密植。通常杉木每公顷1650-4500株、马尾松3000-6750株、湿地松1500-2400株,杨树240-675株,毛竹330-625株,油茶1200-1650株。参见附录C 湖南省主要造林树种造林适宜初植密度表。
  (5)造林方法和时间
  人工植苗以1~3月为宜,选择阴天、雨后初晴或毛雨天气栽植,裸根苗做到“穴大根舒、深栽压实、苗木端正”,截杆苗做到深栽、根舒、苗正、压实,容器苗需拆除容器袋,用手托出营养泥,小心放入穴内,然后覆土压实。
  (6)抚育管理:造林后及时进行抚育,连续抚育三年,每年两次以上,第一次4-6月,第二次8-9月进行,可要适当修枝、施肥,并搞好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三、苗木需要量计算
  根据树种配置与结构、株行距及造林小班面积,计算出各树种的需苗量(加10%的苗木损耗),实地落实苗木来源。
  四、工程量统计
  根据工程项目涉及的相关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林地清理、整地挖穴的数量,肥料、农药等造林所需物资数量,辅助工程项目的数量与相应物资、材料的需求量,以及车辆、农机具等设备的数量与台班数。
  五、用工量测算
  根据造林地面积、辅助工程数量及其相关的劳动定额,计算用工量,用工量按照当地近年来平均物价、用工等指标,以造林小班为单元进行测算,以乡(镇、林场)为单位,按村(工区)统计汇总,同时结合施工安排测算所需人员与劳力。
  六、施工进度安排
  根据季节、苗木、劳力、组织状况做出施工进度安排。
  第二十条 辅助工程设计
  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进行辅助工程设计,内容包括瞭望台、防火线、林道、林地水保设施、森林病虫鼠害防治设施等。设计应参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定明确各项设施的地点、规模、结构,计算耗材量与工程量,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第二十一条 经费预算
  一、造林直接费用:材料设备费(苗木、肥料、农药、工具设备)、人工费(林地清理、整地、栽植、抚育、管护、有害生物防治等)、配套设施费(林道、管护棚、瞭望台等)。投资单价一般乔木林15000-22500元/公顷,经济林30000元/公顷以上。
  二、其他费用:为造林直接费的15%左右,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前期工程咨询费、勘察设计费、检查验收费、科技支撑等费用。
  三、预备费:为人工造林直接费和其他费用之和的5.0%。
  四、种苗费用按需苗量、苗木市场价、运输费用测算;物资、劳力以当地市场平均价计算。
  第二十二条 作业设计图的绘制
  一、应根据外业调绘和内业设计材料,用外业调绘图为底图,以乡(镇、林场)为单位,按《林业地图图式》的要求以片绘制作业设计图。比例尺一般为1∶10000,统一用A4或A3幅面绘制并装订成册。作业设计图主要包括:图题、图例、图签等图件,每一页要标明乡镇名称和图幅号。
  二、每个造林模式应按照树种(乔灌)搭配、株行距配置的造林图式。造林图式和图例应规范,标注的内容清楚。每个小班标注分子式为:
    小班号-面积―造林年度
  ----------------------------
  立地类型号-造林模型号-树种

第四章 造林作业设计的文件组成

  第二十三条 作业设计说明书
  一、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情况等)
  二、设计依据、原则与目标
  三、范围和布局(实施乡镇、村,林种、树种等)
  四、造林技术设计(含造林技术设计、种苗设计、幼林抚育设计、配套基础设施设计等)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工程量与用工量概算
  七、经费预算与资金筹措
  八、效益分析
  第二十四条 统计表格
  一、湖南省××县××年度人工造林作业设计按地类、权属面积汇总表
  二、湖南省××县××年度人工造林作业设计按林种、树种面积汇总表
  三、湖南省××县××年度人工造林作业设计投资单价表
  四、湖南省××县××年度人工造林作业设计投资概算表
  五、湖南省××县××年度人工造林小班作业设计一览表
  ( 参见附录A 1~5)。
  第二十五条 作业设计图
  图名为:湖南省××县××年度人工造林小班设计图,年度为造林施工年度。
  第二十六条 作业设计文件装订
  一、作业设计说明书
  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写作业设计说明书,装订顺序为:
  1、封面上面为湖南省××县(市、区)××年度造林作业设计说明书,统一横排一行或两行,下为说明书编制单位和时间。
  2、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3、参加人员名单、项目负责人、执笔、制图、审核、审定。
  4、说明书目录。
  5、说明书正文。
  二、作业设计附表
  附表包括造林作业设计统计表1-4和造林作业设计一览表。
  三、作业设计附图
  作业设计附图主要指造林小班作业设计图。
  四、作业设计附件
  附件包括立地类型表、造林技术措施模型表及省、市州有关年度造林计划任务文件、县(市区、场)林业主管部门申报作业设计文件。

第五章 造林作业设计的组织、设计资格与责任

  第二十七条 造林作业设计实施
  造林作业设计一般在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由乡镇林业站、林场或相当于林场的企业、机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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