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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万名专家(教授)进园区(企业)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3、6月上旬-6月中旬:对接专家(教授)资源。该工作由市科委牵头,市经信委、教育局、人社局、人才办等部门参与。主要结合前期征集汇总的园区(企业)需求,联系确定一定数量的专家(教授)。其中:市科委负责联系落实在宁高校(不含市属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市经信委负责联系落实在宁国防科工企业、研究所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专家;市教育局负责联系落实市属院校的专家;市人社局负责联系落实归国留学人才和部分外国专家;市人才办负责联系落实纳入国家和省市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专家。市科委负责汇总整理各有关部门联系落实的专家(教授)人选名单,并与人社局牵头汇总的园区(企业)需求情况进行对接。

  4、6月中旬-6月下旬:深化细化实施方案。该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参与。主要结合前期征集的园区(企业)需求情况和联系确定的专家(教授)情况,按照市、区(县)两级、分步推进的模式,进一步深化细化活动的实施方案。确定各类专家(教授)进园区(企业)的服务形式、服务内容、服务人次和时间安排,明确各部门和各区县的职责分工,提出相应的财政支持方案。各部门的细化实施方案应于6月中旬制定完成。人社局作为牵头部门,应于6月下旬汇总各部门的细化实施方案,形成工作推进的总体细化方案。方案形成后,应及时上报市委督查室。

  5、7月上旬-7月下旬:组织实施市级层面的专家(教授)进园区(企业)活动。市人社局牵头,市各有关部门按照细化方案,组织实施该活动。其中:市科委、经信委、教育局、人才办等负责联系专家的部门和市投促委、农委、经信委、商务局、市委宣传部等负责联系园区(企业)的部门要密切对接、通力合作,做好衔接协调工作,确保活动不出纰漏、不出差错;活动所涉及的区县、园区和企业要做好相关的服务保障工作;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密切跟踪项目进度,掌握实施成效,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各类问题;市委督查部门要及时跟踪督查项目进度和完成情况。

  6、8月上旬-8月下旬:组织实施区(县)级层面的专家(教授)进园区(企业)活动。市人社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按照工作方案,结合前期市级层面的专家(教授)进园区(企业)活动的经验,组织实施该活动。其中:负责联系专家的部门和负责联系各区(县)园区(企业)的部门要做好对接;活动所涉及的区县、园区和企业要做好相关的服务保障工作;市委督查部门要及时跟踪督查项目进度和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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