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儿童疾病防治。落实好国家免疫规划,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以城乡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加强儿童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推广适宜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的死亡率。规范儿科诊疗行为。鼓励儿童专用药品研发和生产,扩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儿科用药品种和剂型范围,完善儿童用药目录。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及先天梅毒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进一步降低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
6.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制定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为儿童创造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预防和控制溺水、跌伤、交通伤害等主要伤害事故发生。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区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以及游泳、娱乐、交通、消防安全和产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儿童家长和儿童的自护自救、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提高灾害和紧急事件中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能力,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服务。
7.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加强爱婴医院建设管理,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行母乳喂养。开展科学喂养、合理膳食与营养素补充指导,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加强卫生人员技能培训,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实施贫困地区学龄前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项目,继续推行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伙食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缺碘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
8.提高中小学生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中小学生每年进行1次体检。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和每天至少1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加强中小学生膳食、体育锻炼和用眼卫生指导,控制中小学生超重率、肥胖率和近视发生率。
9.加强对儿童的健康指导和干预。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对儿童开展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提高儿童身心健康素养水平。帮助儿童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加强儿童视力、听力和口腔保健工作。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和违禁药品。
10.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设儿童心理科(门诊),配备专科医师。学校设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
11.加强儿童生殖健康服务。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增加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加强能力建设,提供适合适龄儿童的服务,满足其咨询与治疗需求。
12.保障儿童食品、用品安全。强化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建立婴幼儿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婴幼儿用品、玩具生产销售和游乐设施运营的监管。健全儿童玩具、儿童用品等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13.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土地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村水源污染,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强监管,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镉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二)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95%(中期达到90%),学前1年毛入园率达到99%(中期达到98%);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增加城市公办幼儿园数量,农村每个乡镇至少建立1所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9%(中期达到99%),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适龄盲、聋、智力残疾儿童毛入学率保持在95%以上(中期同),改善贫困山区儿童受教育环境。
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中期达到95%)。
5.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扩大,办学质量提高。
6.实施普及特殊教育巩固提高工程,基本实现市和2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建立1所特殊教育学校。加大特殊教育力度,全面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水平。
7.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校际差距,实现义务教育区域内优质均衡。
8.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
9.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提高,薄弱学校数量减少。
10.教育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
11.加强儿童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教育,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2.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2012年达到22%(按扣除中央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计算达到18%),并稳步增长。
策略措施: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的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2.依法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组织督促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帮助解决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其辍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保障适龄儿童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耐心教育、帮助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3.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衡发展。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加强区域教育布局规划和校园规划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制定区域内城乡统一的教师配置、办学条件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缩小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建设一批农村寄宿制学校,实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加大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力度。建立区域内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
4.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能力。以师德建设为核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师德修养水平,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重要依据,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校战略,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对中小学校长和专任教师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科学素养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水平,建立健全教师聘用和健康成长的竞争激励机制,造就一批名师和学科带头人。
5.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共举的幼儿园办园体制。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制定合理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机构举办接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
6.重视特殊儿童群体的教育。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建立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送教育上门和社区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流动儿童的就学问题,确保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重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保障留守儿童健康发展;消除制度障碍,为流浪儿童、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建立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保证每个儿童不因家庭经济贫困而失学、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