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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妇女发展规划和石家庄市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8.提高妇女精神卫生服务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和康复服务网络。针对妇女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咨询和服务。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人员精神卫生知识培训。开展妇女产后抑郁症预防、早期发现及干预。

  9.加强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完善流动妇女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流动人口中的妇女享有医疗保健、生殖保健服务,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与流入地妇女均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建立以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模式,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纳入流入地管理范围。加大对流动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

  10.倡导科学文明的健身方式。加强大众体育设施建设,在城市社区要增加适宜妇女健身的活动设施,2015年前,城市70%的社区建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2020年前,建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城市社区增加到80%。广泛组织开展妇女健身活动,增强妇女身体素质。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11.关注残疾妇女康复事业。增加残疾事业投资,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残疾妇女康复事业发展。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

  2.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95%(中期达到90%),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9%(中期达到99%),女童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消除女童辍学现象。

  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中期达到95%),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2%(中期达到37%),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高等学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

  6.高等学校女性学课程普及程度有所提高。

  7.提高女性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比例。

  8.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2年。

  9.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10.残疾妇女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比例达到90%以上(中期同)。

  策略措施:

  1.在教育法规、政策和规划的制定、修订、执行和评估中,增加性别视角,落实性别平等原则。

  2.切实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按照公益性和普惠性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多形式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着力保证留守女童入园。增加财政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集体和单位办幼儿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园。将农村学前教育纳入农村公共事业和新农村建设规划,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

  3.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加大对农村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逐步实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满足农村和贫困地区女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女生和残疾女生给予资助,保障女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和个人生活困难辍学。

  4.满足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坚持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妇女和残疾妇女接受职业教育。为失学大龄女童提供补偿教育,增加职业培训机会。组织失业妇女接受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提高失业妇女创业和再就业能力。根据残疾妇女身心特点,合理设置残疾人职业教育专业。

  5.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弱化性别因素对学生专业选择的影响。改善学科领域的性别分布结构,培养高新技术和现代管理领域的女性专业人才。多渠道、多形式为贫困和残疾女大学生提供资助。

  6.将性别平等视角渗透教育的各个领域。在高考等各类招生工作中,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专业外,坚持男女平等录取的原则。在高校相关专业和干部培训中,把性别平等意识纳入培训课程。实施教育内容和教育过程性别评估,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中充分体现社会性别理念。

  7.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在努力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发展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各类成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为妇女提供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机会和资源,增加妇女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

  8.加大女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以就业为导向,依托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的妇女职业教育培训。完善科技人才政策,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女性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女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鼓励高等学校开设女性学专业或女性学课程,加大女性学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9.根据残疾女性身心特点,合理设置职业教育专业,并且在职业培训方面给予特殊照顾。

  10.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加大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力度,在师资培训计划和师范类院校课程中增加性别平等内容,强化教育管理者的社会性别意识。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和管理层的女性比例。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2.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0%以上,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数逐步增长。

  3.男女非农就业率和男女收入差距缩小。

  4.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提高。

  5.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5%。

  6.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7.确保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8.妇女贫困程度明显降低。

  9.提高妇女劳动合同签订率,3年及以上期限的达到95%。

  10.提高残疾女性就业率,2015年和2020年分别达到35%和40%。

  1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就业率2015年以后达到50%以上。

  策略措施:

  1.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经济权利。进一步完善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和经济资源分配的政策体系,缩小男女在分享经济决策权上的差距,增加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参与经济决策的机会和途径,提高妇女的经济决策水平,保障妇女享有与男性相同的获得经济资源的权利和机会。不断增加有利于妇女就业和发展的专项投资。

  2.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落实和完善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相关政策,纠正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村规民约,确保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等。

  3.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和岗位外,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性别歧视行为。

  4.为就业困难妇女创造有利的就业条件。制定实施有利于弱势妇女群体就业的政策体系,为就业困难的妇女提供就业援助,扶持大龄、残疾等就业困难妇女就业。认真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失业妇女创业和再就业。

  5.努力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需要,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提倡妇女自主就业,鼓励妇女灵活就业,发展阶段性就业和弹性就业,支持和引导妇女创业,促进妇女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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