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扑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党办发电〔2012〕4号 2012年4月21日)
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
今年春防以来,各盟市、旗县(市、区)、各级林业防火部门和森警部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部署,全面加强各项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全区森林草原防扑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要清醒地看到,清明节以来,各地气温迅速回升,降水持续偏少,大风天气增多,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急剧升高,火灾呈现高发态势。特别是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连续发生多起草原火灾,导致2人死亡,8人烧伤,上万头(只)牲畜被烧死。近日,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和大兴安岭林管局毕拉河林业局、克一河林业局又连续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同时,蒙古国境内草原火灾直接威胁到我区东乌珠穆沁旗至阿尔山边境地区,火线长度达130多公里,火线之长、火点之多为历史罕见。针对当前火灾形势,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作出批示:“请征海同志赴灾区,直接指挥。请森警部队及有关方面和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赤峰市等盟市,全力组织扑火救火,尤其要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向所有参与扑火救火官兵、干部群众表示慰问。”
当前,我区森林草原防扑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据气象部门预测,全区大部4、5月份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1-3成,气温偏高1℃以上,大风天气增多,阶段性干旱将持续发生,森林草原防扑火形势更加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扑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火灾扑救工作。目前,自治区已派出由林业厅、农牧业厅、大兴安岭林管局领导带队的三个工作组,前往东乌珠穆沁旗至阿尔山边境一线督导检查和协调指挥火灾扑救工作。发生火灾的地区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部署,组派足够扑火力量,全力以赴打歼灭战,尽快将火灾扑灭。火灾扑灭后,要切实做好余火清理和火场看守工作,防止死灰复燃,确保不引发新的火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扑火应急预案,尤其是针对蒙古国、俄罗斯境外火的威胁,制定堵截扑救专项预案,全面加强培训和演练,确保科学高效、规范有序开展防扑火工作,严防外火入境。武警森林部队、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要保持高度战备状态,根据火险情况及时调整兵力、重点布防,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要加强扑火机具和物资储备,及时调拨到位,保障扑救火灾的需要。要加强地区、防火部门、部队、企业之间的联防联控,统一指挥,协同作战。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火,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