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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1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1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12]1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北京201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2住房公积金年度(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
  2012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额上线按照2011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1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元)×300%×12%×2=2012住房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元),原则上不允许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突破缴存额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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