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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林业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林业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湘林资〔2011〕129号)


各市州林业局:

  2011年,我省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在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省资源林政系统同志的共同努力, 圆满完成了全年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目标任务,成效显著。为了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同时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升全省资源林政管理水平,省厅对各市州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安排和湘林资〔2011〕117号文件精神,2011年10月24日至28日,省厅组织市州分管资源林政工作的局领导和科长组成14个考核组,对全省14个市州2011年度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进行了交叉检查考核。按照《2011年度资源林政工作考核及评分标准》,采取听、看、查、座谈和现场查验等方式,每个市州抽检1个县市区,查验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根据检查考核情况,综合全省资源林政管理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成效,决定授予以下市州和县市为先进单位:

  1、授予岳阳市、湘潭市、邵阳市、湘西自治州、永州市、衡阳市为2011年度全省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授予长沙市、株洲市、常德市、张家界市、益阳市郴州市、怀化市、娄底市为2011年度全省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达标单位。

  3、授予邵阳市、怀化市、株洲市、长沙市、常德市为全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宣传年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授予宁乡县、攸县、湘潭县、祁东县、洞口县、岳阳县、鼎城区、慈利县、沅江市、桂阳县、蓝山县、沅陵县、洪江市、新化县、泸溪县为全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宣传年活动先进单位。

  4、授予湘潭县、石门县、沅江市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

  二、2011年工作亮点

  1、深化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实现森林资源稳步增长。坚持林木采伐限额管理,扎实推进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林木采伐管理规范有序,采伐限额执行情况良好,率先在全国推行木材生产计划备案制,充分调动森林经营者造林护林的热情,森林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和保护。2011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7.13%,较上年度增加0.12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达到4.16亿立方米,较上年度净增1400万立方米,森林资源呈现稳步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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