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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林业厅党组关于2012年春节期间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林业厅党组关于2012年春节期间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湘林发〔2012〕1号)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站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纪发[2011]4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2012年春节期间全省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营造廉洁过节氛围

  要坚持警钟长鸣,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终总结考核和年初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提倡使用林业网站、手机短信、电子信箱、电子贺卡等现代通信技术庆贺新年,树立开展植树造林等公益性活动进行贺岁的新风尚。改变相互走访、请客送礼的陈规陋习,营造廉洁文明过节氛围,过一个欢乐、文明、节俭、廉洁的春节。

  二、严格自律,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中规定的“8个严禁,52个不准”,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要对照《廉政准则》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各项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厉行节约,严格禁止铺张浪费

  大力发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管,节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要封存停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不得举办各类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四、关注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深入到林业基层,深入到困难的单位和职工中去,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切实安排好群众生活。把精力集中到解决干部职工和广大林农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来,通过畅通诉求表达渠道,重点解决好林地流转、林木采伐、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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