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厅关于2012年全省林业工作分工的通知
(湘林办〔2012〕6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站中心,厅直各单位:
2012年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的主题报告《抓住机遇 稳中求进 全面开创绿色湖南建设新局面》,对今年全省林业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厅机关各处室局站中心、厅直各单位的职能作用和龙头带动作用,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题报告确定的全省林业工作内容分工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计划营造林600万亩以上(造林处、退耕办负责,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7%以上,森林蓄积量净增长1200万立方米以上,林地保有量稳定在1.9亿亩以上(资源林政处负责),湿地保护率达到45%以上(保护处负责),林业产业总产值增长15%以上(计财处、产业办、国有林和公园局负责);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公安局负责),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森防站负责)。
二、重点工作
(一)深化林业改革。一要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坚持集体林改工作的机构不撤、队伍不散、工作不松、责任不变,切实抓好余下的0.3%的确权面积、0.6%的发证面积的扫尾工作,及时解决确权发证中的盲点和问题,确保集体林权改革成果得到长久巩固(林改处负责)。二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加快启动运行中部林业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逐步整合规范全省县级林权交易服务平台;基本完成全省林权权属数据库建设任务,建立起统一、完备的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出台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和林权抵押贷款,探索成立林业担保公司,畅通金融支持林业发展的渠道。稳定乡镇林业站管理机构,巩固林业“两站”人员“吃皇粮”成果(林改处、计财处、信息中心负责)。三要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争取省政府出台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召开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启动会议,配套推进国有苗圃改革,把湖南打造成出经验、出典型的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省(国有林和公园局、计财处、种苗站负责)。加快省属青羊湖国有林场建设,为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提供示范样板(青羊湖林场负责)。
(二)统筹城乡绿化。一要全面完成造林任务。围绕林业“双增”目标,高标准完成营造林60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53万亩,重点工程封山育林249万亩(造林处负责)。完成退耕还林90.4万亩,补植补造120万亩,落实好退耕还林直补政策,切实保护和发展好退耕还林成果(退耕办负责)。二要突出抓好“三边”绿化。要创新模式,强力推进,基本完成我省现有铁路、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600多公里沿线亟待绿化的10多万亩造林任务,进一步巩固武广高铁湖南段沿线造林绿化成果,消除公路、铁路两旁开“天坑”现象,实现有路皆绿、青山围城、林水相依(造林处、资源林政处、公安局负责)。三要积极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充分发挥各级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城乡绿化的职能作用,完成义务植树1.26亿株,不断提高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和绿化费征缴率;加大绿化、生态指标考核力度,积极开展森林城市、绿色村庄、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实现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让森林走进城市、城市处处见绿(绿委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