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林业计财工作综合考评先进单位的通报
(湘林计〔2012〕23号)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局,厅直各预算单位:
根据《湖南省林业计财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试行)》(湘林计函〔2010〕2号)规定,省厅通过采取“分类考核、分项计分、累计总评”的办法,对市州林业局、厅直预算单位2011年度的育林基金征缴、林业建设投入、项目管理、林业统计、计划财务综合管理等工作内容进行了综合考评。经研究决定,授予邵阳、张家界、衡阳、岳阳、湘潭、永州等6个市林业局以及省森林公安局、省林业科学院、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省森林植物园等4个单位为“2011年度全省林业计财工作综合考评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