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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西瓜销售服务工作的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西瓜销售服务工作的意见
(郑政文〔2012〕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我市自2005年禁止农用车进城以来,在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政府、有关部门、西瓜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纪人、瓜农等共同参与的销售服务队伍,基本构建起了三场一店(产地交易市场、城郊临时交易市场、市区农贸市场以及农产品便利店)的西瓜销售网络,基本呈现出进城有序、产销两旺的良好局面,有效规范了我市西瓜销售秩序,不仅促进了农民增收,满足了市民的消费需求,而且有效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保障。随着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成功和郑州都市区建设的深入,为进一步巩固已有的成果,探索西瓜销售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西瓜销售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服务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
  大局西瓜是我市种植的传统大宗农产品之一,具有生产量大,不耐储存的特点,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是居民解暑消费的主要农产品之一。切实做好西瓜购销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居民幸福指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服务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一定要站在“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我市西瓜销售服务工作重要性、特殊性的认识,继续做好我市西瓜销售服务工作,做到农民、居民和政府三满意。
  二、宣传引导,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一是西瓜主产地政府尤其是中牟县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发动广大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力量,使瓜农进一步认识和理解禁止农用车进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二是市级各新闻媒体和市内各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要加强宣传,使广大市民进一步认识到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来之不易,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维护好我市已取得的成果,从而自觉到政府规定的地方去购瓜;
  三是市、县两级新闻媒体和西瓜主产地政府要继续宣传西瓜节、瓜乡风情游、西瓜大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西瓜知名度、美誉度,打造全国性的西瓜品牌,努力让我市的西瓜品牌走出郑州,走向全国。
  三、多策并举,促进我市西瓜有序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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