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努力扶持一批小型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
重点扶持规模以下有潜质的小型企业尽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结合产业发展趋势和产业发展重点,围绕产业链重点引进培育一批规模以上企业。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体系,着重开展“培育小企业、开发新岗位”活动,鼓励失业人员自强创业、农民大胆创业、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自主创业,支持大中专学生自发创业,大力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培育小型企业,提高小型企业的成长率,不断发展成为规模以上企业。
(二)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升级。
建立健全我区技术改造项目管理体系,制定并实施技术改造规划,以年度为阶段超前谋划储备一批小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动态管理,鼓励支持小型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加快推进企业技改和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专、精、特、新”小型企业培育工程,大力培育“战略专一化、研发精深化、产品特色化、业态新型化”的小型企业,提升企业竞争力。
(三)大力推进企业联合重组。
鼓励支持小型企业从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形势出发,通过股权、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实施联合重组;充分发挥各类产业聚集区和工业园区的平台作用,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重组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提升产业集聚水平。鼓励联合重组企业主动与大企业建立配套协作关系,加大对重组企业在资金扶持等方面的倾斜力度。对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重组企业项目,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统筹保障用地指标,推动其发展成为规模以上企业。
(四)多渠道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加大对小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实施分类帮扶,重点满足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小型企业的流动资金需要。拓宽小型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小企业“信贷工厂”、供应链融资、知识产权抵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融资租赁等服务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加强规范引导,推动其为小型企业提供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贷款融资服务。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严格限制商业银行向小型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五)支持小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协调发展。
围绕我区“两区一带”重点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建设,不定期举办小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配套合作项目交流会,搭建小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交流合作平台,鼓励小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鼓励大中型企业积极向小型企业提供技术、人才、设备、资金支持,推动互利共赢。鼓励小企业因地制宜利用优势资源为大中型企业配套,主动与大企业建立配套协作关系,形成小企业与大企业在产品上下游产业链上的有机联系,提高产业集聚度,带动一批小企业做大做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