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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景观林带的实施意见


  2012年,各区要重点抓好示范段建设,按照全市规划要求和各地实际情况,在重要路段、城镇周边、主要节点选择绿化基础好、地方积极性高、示范带动作用大的路段作为示范段,高标准、高质量进行规划建设,尽快形成生态景观林带的示范工程,以示范带动全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其中规划建设广湛高速佛山示范段46公里、面积5740亩(其中禅城区规划建设15公里、面积1450亩,南海区规划建设26.7公里、面积2320亩,顺德区规划建设4.3公里、面积400亩,高速公路公司规划建设1570亩);广珠西线高速示范段32公里;二广高速佛山示范段13公里;西江佛山示范段28.3公里;东平河示范段8.4公里以及武广高铁佛山示范段8公里。其他建设任务分3年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是一项重要的生态工程,也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幸福工程。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对改善生态环境,创建宜居城市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力推进景观林带建设工作。为加强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的领导和协调,市政府成立由市主要领导为召集人,市、区政府相关领导,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佛山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与市绿委办合署办公,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各区政府应成立由区长挂帅的领导机构,明确牵头单位,组织开展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作。

  (二)落实部门责任。市绿化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作。各区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共同推动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各区政府作为建设生态景观林带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全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规划,制定本区域的实施方案、年度实施计划,解决土地供给、资金筹措等问题,负责建设项目申报及工程的具体实施。市农林部门负责协调做好建设范围内林业用地的造林绿化和景观提升,协助有关部门抓好规划设计,确定目标任务,统一技术标准,开展技术指导。协调各区做好建设范围内农业用地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市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资金安排落实和监管资金使用情况。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公路两侧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和景观改造,协调高速公路公司和铁路部门落实完成建设任务。市水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设施范围内的绿化和水土流失区生物措施治理。市国土部门牵头做好各类废弃矿山的整治复绿和协调各区土地征用、租用等工作。市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协调各区做好途经城镇的高速公路、铁路铁丝网外的绿化景观带建设。佛山新城管委会做好辖区内的绿化景观林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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